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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创新完善联系点工作机制,融合多方力量拓展联系点功能和辐射力,不断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迭代升级、优化提升,极大地推动了基层群众参与立法的深度、广度。
一是聚力基础建设,规范打造基层立法阵地。将基层立法联系点扩建成基层立法制规联系点,业务内容扩展到为全市立法制规项目、各个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等反馈建议和信息以及开展民意调查。探索起草《连云港市基层立法制规联系点建设规范指引》,明确联系点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功能定位,明确基层立法联系点“五有”,即“有阵地、有制度、有队伍、有活动、有保障”。探索开展联系点考评激励机制,对立法信息采集机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立法意见建议征集的数量质量以及被采纳情况、承担的专项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实行考核,根据考评结果进行相应表彰和动态调整。将“援法议事”活动与立法联系点建设相融合,要求各立法制规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走进联系点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打造“民意回收站”“决策议事堂”“法规宣传厅”。注重把新业态从业人员、妇儿工青和残疾人等纳入立法联系点,在立法过程中聚焦特殊群体热度大、呼声高、期盼解决的具体问题。
二是聚力团队建设,提升立法制规工作水平。在律所、国企、小微企业等15个立法联系点均组建立法制规工作团队和工作小组,以团队的形式开展工作,广泛参与法治调研、立法咨询、法治宣传等活动,汇总反映基层有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宣传贯彻实施情况,以及执法、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例如,依托律所从专业的角度在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发挥“法律智囊团”作用,依托经济发展前沿的国有企业着重剖析经营发展过程中的制约瓶颈,依托小微企业充分考量营商环境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各联系点根据各自主业明确专业人员固担任联络员,负责立法联系点日常工作,收集好信息员反馈的意见建议,确保立法建言规范化、常态化。将联系点工作团队纳入立法制规培训计划,和全市法规处长同堂培训,着力提升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联络员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力量保障。
三是聚力方式创新,强化立法制规民主科学。在立法制规中积极采用民意调查等现代手段,进一步增强群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切实增强群众在立法中的“话语权”,确保立法项目装满民意、饱含温度。先后依托企业联系点开展了《连云港市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连云港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等四个项目的起草民意调查,围绕着制度涉及、措施可行性、起草支持度、相关意见建议等方面,选取管理对象、普通群众、机关事业单位以及随机路人问卷调查等样本,调查2000余人次,收集有效意见建议两百余条,支持率均达90%以上。鼓励倡导有条件的联系点整合单位、辖区内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服务者等优质法治资源,加强中央和地方政策研究,善于从中心大局中确立工作定位,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制规提供基层参考。连司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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