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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7月7日电 (记者赵竹青)7月4日,国际原子能机构(下称IAEA)总干事格罗西在日本东京正式发布IAEA关于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问题的综合评估报告。对此,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秘书长邓戈向媒体表示,IAEA邀请多国专家参与对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处置问题审查评估,但报告却未能充分反映所有专家意见,相关结论存在局限性和片面性。中方对IAEA仓促发布报告表示遗憾。
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安全与应急管理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余雯对人民网财经表示,福岛核污水排海对周边国家海洋生态、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的长期影响需长期监测、系统研究。
余雯认为,通过对比地质注存法、氢气排放法、地下埋藏法、蒸发法、排海法等5种福岛核污水处理方法后,日本政府最终决定选择成本最低、对本国环境影响最小的排海法,本质上是把本国的风险转移给全人类共同承担,此做法违背《国际海洋法公约》,也违反了《伦敦倾废公约》中禁止将放射性物质排放进入海洋的规定,不是一个负责任国家应该做出的决策。在排海决策正当合法性存在严重缺陷的情况下,即使IAEA作出排海计划符合国际安全标准的结论,也不能成为日方启动排海的“通行证”。
她指出,与核电站正常工况下的液态流出物完全不同,福岛核污水曾直接与熔融堆芯接触,至少包含60多种核素,其中氚和碳-14是日本提出的多核素处理系统(ALPS)完全无法去除的。根据日方此前公布的数据,ALPS对一些核素,如碘-129,去除效果也较差。这些核素进入海洋后的环境生态影响,涉及到非常复杂的生物地球化学过程,目前科学家对一些关键过程和参数还未有充分的研究积累,不能仅凭日本单方面的模型假设就贸然作出“影响可忽略不计”的结论。
“此外,ALPS对多种核素的去除效率也很不稳定,根据日方公布的数据,经处理后的核污水中一些核素的浓度变化范围高达10万倍。排海计划长达数十年,日方的净化装置是否能长期稳定运行,是有待检验的。”余雯说。
福岛核事故发生后,余雯于2011至2018年间在西太平洋、北冰洋等多个海域长期跟踪监测福岛污染物的扩散与迁移过程。结果显示,源于福岛的污染物已扩散到北太平洋大部分海域甚至北冰洋,仅需约1年半即可进入我国海域,比数值模型预测的时间要短很多。“我国作为福岛核污水排海的利益攸关方,有必要参与核污水排放的监督工作。”余雯指出,我国有必要在核污水传输的关键路径上开展预警监测,第一时间发现异常情况,并加强海产品等进口商品的监督检验,以保障我国海域的生态环境安全和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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