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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缴存职工住房消费刚性需求,进一步提升业务办理效能,今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商转公业务政策和办理流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自2023年7月10日起施行,暂定有效期5年。
《通知》明确,商转公贷款业务申请范围为支持拥有唯一一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以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有产权住房为限,以长沙市住房登记信息查询为准。
为节约办事群众时间成本,《通知》明确,商转公贷款业务申请办理实施网上预约制。缴存职工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长沙住房公积金”,注册并登录后进行实名制预约。
职工所购住房在湘江新区、芙蓉、天心、开福、雨花区行政区域的(以下简称内五区),可选择内五区任一管理部预约办理,内五区实现通办;职工所购住房在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行政区域的,按住房所在行政区域管理部预约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通知》有关要求,7月7日可开始预约办理。
为保障缴存人住房消费刚性需求,确保资金安全运行,《通知》还明确,商转公贷款业务根据个贷率实行动态管理。当月个贷率达到85%或90%阈值时,建立商转公贷款业务的启动与暂缓机制。即当个贷率在85%以下,根据预约情况正常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当个贷率介于85%(含)和90%之间时,综合考虑中心业务受理和资金运行状况,对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进行适度限流;当个贷率高于90%(含)时,暂缓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及受理。商转公业务暂缓后,个贷率下降至85%(含)以下并持续6个月,可启动商转公贷款业务。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铁路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向社会披露个贷率情况。
7月10日前申请商转公业务,资料已经进窗的,按照老政策执行。
据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商转公贷款业务调整,目的在于全力支持缴存职工家庭刚需,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聚焦刚需购房群体精准发挥作用。
点击查看附件:长金管委〔2023〕6号:关于调整商转公业务政策和办理流程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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